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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尴尬的“住房公积金”

发表于2011-09-19
住房公积金如今面临这样的尴尬:用来看病,涉嫌违规;用来买房,杯水车薪。今年9月1日,深圳试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可申请提取本人 账户余额。去年广州市也曾制订类似方案,最终却未获通过,原因是与《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左。 住房公积金本是一种强制性社会福利,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如今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用它买房,由于房价高企,住房公积金无疑是杯水车薪;拿它 来看病,或让孩子**,现行法律又不允许。于是,普通老百姓不得不望“金”兴叹。如果能把住房公积金变成集多种社会保障于一体的福利制度,让住房公积金与 其他社会保障之间保持“互通性”,老百姓不管是购房还是治病,不管是养老还是子女**,都可以支取和使用自己账户里的公积金。则真正践行了国家让人们集腋 成裘,互帮互助的政策初衷。
发表于2011-09-19
能取出来用都不错了
发表于2011-09-19
住房公积金,见都没见过
发表于2011-09-19
当年都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发表于2011-09-19
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有什么不满的?
发表于2011-09-19
我们住房公积金太少了,都不够贷款
发表于2011-09-19
还是国有企业号,住房公积金多
发表于2011-09-19
也,楼主你还有住房公积金啊
发表于2011-09-19
哎呀,你知足了
发表于2011-09-19
不想了,我只希望房子不要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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