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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听说主城买首套按揭房可申请财政补贴 只可惜老公没在重庆纳税呀

发表于2011-11-18

  昨天,市财政局颁发了重庆市主城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政策的主要内容和申报办理程序。市财政局表示,财政补助按年度计算,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后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算起,连续12个月为一个补助年度的,以后的补助年度也以此类推。


  市财政局表示,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住房总价的30%。


   具体的补助对象是: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述区域以按揭方式购买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
我们家大部分的条件都符合,唯一不符合的就是,老公不是在重庆的纳税的,老公的单位总部在深圳的,他的工资纳税也是在那边,每个月交1000多的税,现在看来白交了,不能申请住房补贴了,杯具啊~~~~

 

 

 

 

 

 

 

发表于2011-11-23
房子是中国的最大事情
发表于2011-11-23
不得降了,要买的应该可以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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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说得不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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