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给没房子的保障房,对按揭买房子的人极不公平!

发表于2011-11-23

给没房子的保障房,对有房子的人不公平

假如一个月收于3000的人,没有买房,一个月的收入吃光用光,过的有滋有味,政府还给他安排保障房;但是一个月收于5000的人,买了房,假如月供2500,每个月可支配收入比月收入3000的人还少500,还要遭物管费,为了还房贷怕失业还要省吃俭用,日子要难过得多。
月收入5000的人,读书的时候就努力些,找的工作要好些,收入高点,到头来日子过的反而穷些;月收入3000的人,读书的时候就没这么努力,考了个一般的**,工作收入低些,却有保障房住,无忧无虑,还不用付首付。政府这么做,难道公平吗?
人家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哪里错了,到头来当了房奴还要被住保障房的讥笑为傻多?本来,按揭赚房子,就不能被称为房奴,有人故意利用这个称呼来要挟政府。其实,这部分人多数是安守本分,艰苦创业,白手起家的人。反观那些受到政府庇护的人,读书开始就不努力,工作也不努力,不积蓄,有多少钱用多少钱,到头来从读书开始就过的轻松愉快。
现在,贷款买房的人,不但一个月可支配收入少了,利息还涨了,不但如此,政府刻意打压房价,人家资产又缩水,这不是整人家吗?到头来,勤劳置业的人,落了个这样的下场。拿这个收入5000的人和收入3000的人一对比,真是惨不忍睹。到60岁退休,这个贷款买房了人,房子使用权也到期了,而住保障房的人,仍然可以无忧无虑的住着,儿女、孙子一直还享受着**、超市等配套。月收入5000的人,当年还交了好几万买入学指标。
政府完全是奖懒罚勤,为了所谓的公平已经践踏了公平。贷款买房的人,苦、苦、苦!
因此,政府应该对所有的人公平才叫公平。目前,已经做得很过了。
1、商品房的**等资源的配套,一样要跟上!
2、既然政府已经建了保障房,就不应该在用行政手段打压商品房,给贷款买房的人原价以上加上利息套现的机会,至少不亏;
3、既然没房的人可以住保障房,按揭买房的按揭款至少应允许抵扣所得税;
4、商品房使用期限到期后,应该允许无限期无费用续期,人家父辈做得努力,应该能然子女享受到

发表于2011-11-23
退税前提:2008年以后买的,首套,按揭,唯一住房
发表于2011-11-23
不少地方的保障房入驻居民的审定存在把关不严
发表于2011-11-23
住保障房的人还是要为房子付出的
发表于2011-11-23
坐等看结果
发表于2011-11-23
资金负担沉重成为保障房建设的最大难题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