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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地方政府为何严重依赖土地财政?

发表于2010-08-24

8月初某媒体一篇质疑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收入进而涉嫌违规操作土地的新闻,将安徽省巢湖市和县,这个中部贫困的代表县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于是,再次引发一场关于“地方”与“中央”的讨论。

——题记

近年来多有指摘说地方与中央博弈,为一己私利而不顾上层监管,为地方说话的不多,为开发商说话的更少。其实,开发商也比较无奈,在地方他们是做政府想做又没实力做的事情,除了我们知道的住宅,你能想象到品牌开发商的进驻,同时也意味着大型商业中心、高素质教育资源甚至是五星级标准酒店等配套的上马,也有更高品味的诸如城市广场、体育训练基地等提升人民居住文化水准的配套设施。即便如此,更多时候开发商却往往成为夹在地方与中央之间的舆论牺牲品。

对地方政府的诸多行为,我们也是惯性的批评有加。其实只有真切体会其发展之艰、思路之难,才能对其“弱势”地位稍微理解。例如一些中部地区、三四乃至五线城市,千方百计提拉经济,中央财政有限或扶持不到,苦无门路,千方百计用一些很大幅度的优惠政策把一些大品牌企业引入到需要拓荒之地开发建设,不但可以理解,也是造福一方之事。而这样的结果却往往是:一旦做好了,大配套做起来了,地方会被我们舆论扣上廉价出卖国家土地、不顾长远发展招商的帽子,开发企业会被扣上廉价获取土地、钻国家空子大搞城市运营获利的帽子;一旦做赔了,做砸了,周边运营、配套没搞好,做成“空城”,则又被耻笑及挖苦。而对于地方来说,自己的苦还得自己吃,自己的发展还得自己负责,没人代替。总之,我们看到的往往是负面、灰色的,或者尽力添油加醋描黑这种感觉,或许没有人能说清是利是弊,利在警醒,弊在失实。

我国房地产起步晚,发展不平衡,一直都是“需要靠土地拉升时大放,不需要时大收”,对开发企业这种合作伙伴的态度也就跟着是“需要你时什么条件都可以,不需要你时或者出了问题、困难时所有条件都不认”。这种常态并不正常。多年来为了GDP,地方政府接到的讯号反应,更多是从“发展是硬道理”变成了“增长是硬道理”。但对于更广泛的地方政府而言,则是一边受困于发展之需,有放松、创新土地利用的“向上”需要;一边与国土部门联合扮演土地管理者角色,有严格要求土地利用的“向下”需要,这其间难免有些所谓违法批地、违规供地之类的“罪名”。房地产行业可以从国家支柱产业中被删除,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中可以没有一分钱进入土地购买类投资,但谁也不能否认房地产是许多城市的主要经济命脉以及房地产带给地方经济的巨大贡献,这不仅仅是地方政府的政绩,更是实实在在的税收、就业和城市形象、人居水准的提升。

总之,一切若以国家大义为前提,地方人民福祉为原则,一切便变得简单。借用黑格尔的理论,当一个企业、政府把一个善意的力量施加到城市中时,城市也必将以一个善意的反作用力回报给企业、政府。当然,一棍子打死地方政府、打死开发商,若也能符合上述原则,未尝不可行;可是反之,就三思而后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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