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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赠送面积越多越划算?不要被开发商的伎俩骗了

发表于2014-07-30

最近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出炉,规范中明确说明,今后飘窗、阳台、地下室将不能作为赠送面积销售,而是必须算在实际面积里面。

 

这条规范的颁布顿时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不管是购房者还是开发商对此都褒贬不一。

 

购房者认为以后这些都不算赠送面积的话,自己买房子的时候预算又会增加了,又不能占开发商便宜了;而开发商表示,少了这些赠送面积的营销噱头,买房子会更难咯。

 

不过在这里我想给购房者说的是,赠送面积并不是你占开放商便宜。因为对于赠送的面积,开发商理论上不支付土地成本,只有建筑成本,花费并不多。

 

比如一套房子产权面积为100平,单价8000元,总价80万,加上赠送面积就是120平。人们肯定会这样算:80万元÷120平方米=6700元/平方米。乍一看确实很划算。事实上,赠送面积的花费只有20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2万元,而如此算下来应该是:(80万元-2万元)÷100平方米=7800元/平方米,实际上是差不多的,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最为关键的是,赠送面积得不到法律认可,不属于产权面积,今后遇到拆迁、出售、继承、抵押等情况时,购房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以后购房者们买房子的时候可要注意了,别再被开放商的小伎俩骗了哟

发表于2014-07-30

我昨天才看到 楼主动作还快也

发表于2014-07-30

开放商是不会吃亏的 他说赠送肯定有其他坑你的地方

发表于2014-07-30

好 看以后哪些开发商又想怎么骗消费者

发表于2014-07-30

其实赠送得越多越不划算

发表于2014-07-30

楼主消息真灵通

发表于2014-07-30
真的不敢当,您好!您所发的帖子“赠送面积越多越划算?不要被开发商的伎俩骗了”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8-04
真的不敢当,您好!您所发的帖子“赠送面积越多越划算?不要被开发商的伎俩骗了”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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