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明确了明确了,卖房子转让房子,有2种情况要先切公证才能过户!!
- 发表于2011-11-27
都是房价上涨过程中的猫腻,涨的差价被各方分走了,坑的是买房者。
- 发表于2011-11-27
我觉得你女朋友不对 应该一起承担
- 发表于2011-11-27
买个厕所,还可以收费
- 发表于2011-11-27
希望大家发表自己的看法!我先赞成一下
- 发表于2011-11-28
四海缘小芳,您好!你所发的帖子“明确了明确了,卖房子转让房子,有2种情况要先切公证才能过户!!”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晋愉林畔神韵业主论坛精华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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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11-28
尽量避免购买“地王”周边的商品房
- 发表于2011-11-28
你负责月供她就负责日常开销嘛,多公平
- 发表于2011-11-28
业主委员会成立到现在,似乎没有做过什么事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