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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明确了明确了,卖房子转让房子,有2种情况要先切公证才能过户!!

发表于2011-11-25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开幕,对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修订草案)》、 《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 《重庆市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进行了草案修订。 以后转让房产的申请材料,有2种需由公证机关公证。 一是:居民转让或出卖房产时,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委托授权书”; 二是:祖辈去世后,对遗产申请转户登记的继承权或接受他人捐赠的证明材料。 公证费按房屋价格2%收。
发表于2011-11-27
还是郊区算了吧
发表于2011-11-27
还有房地产那些人的工资,广告费,行贿,这些都没算呢~
发表于2011-11-27
其实再坦率句话,你也只是一个房地产销售人员,其实真正高层的动向,谁也不知道
发表于2011-11-28
都是房价上涨过程中的猫腻,涨的差价被各方分走了,坑的是买房者。
发表于2011-11-28
业主委员会成立到现在,似乎没有做过什么事样,
发表于2011-11-28
楼主算得很精细啊
发表于2011-11-28
不一定要在市区买一个房子,去郊区买个房子也可以
发表于2011-11-28
开发商更没得钱了,没得资金
发表于2011-12-19
悟空穿迷你裙,您好!你所发的帖子“明确了明确了,卖房子转让房子,有2种情况要先切公证才能过户!!”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蜜糖业主论坛精华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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