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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8栋5号客厅无日照联合维权

发表于2013-07-31
有28栋5号户型的业主没有  最近观察客厅阳台没有采光,如果房子没得日照 采光基本要求是可以象开发商维权的  并且可以联合起诉   并且电梯厅窗户可以直接翻越到生活阳台  和入户   5号户型有两个入口可以从过道翻越 存严重安全隐患   
1、《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97-103条对邻地利用,因相邻关系而产生的截水、排水、通行、相邻防险作出了规定。但未对采光问题单独规定。 3、《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城镇个人建造住宅,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不得妨碍交通、消防、市容、环境卫生和毗邻建筑的采光、通风。”“城镇个人建造住宅,必须经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发给建筑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4、《建设部提高住宅设计质量和加强住宅设计管理的若干意见》,其中第七条规定住宅设计应重视室内外环境,满足住宅对采光、日照、隔声以及热工、卫生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居住的舒适度。
有28栋5号户型的业主没有  最近观察客厅阳台没有采光,如果房子没得日照 采光基本要求是可以象开发商维权的  并且可以联合起诉   并且电梯厅窗户可以直接翻越到生活阳台  和入户   5号户型有两个入口可以从过道翻越 存严重安全隐患   
1、《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97-103条对邻地利用,因相邻关系而产生的截水、排水、通行、相邻防险作出了规定。但未对采光问题单独规定。 3、《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城镇个人建造住宅,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不得妨碍交通、消防、市容、环境卫生和毗邻建筑的采光、通风。”“城镇个人建造住宅,必须经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发给建筑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4、《建设部提高住宅设计质量和加强住宅设计管理的若干意见》,其中第七条规定住宅设计应重视室内外环境,满足住宅对采光、日照、隔声以及热工、卫生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居住的舒适度。 
发表于2013-07-31

应该是:8栋,10栋,11栋,24栋,26栋,28栋共6栋中的2号房和5号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FKS必须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发表于2013-08-01
引用:ncxkr在2013-07-31 13:47:10写道:
2楼

 应该是:8栋,10栋,11栋,24栋,26栋,28栋共6栋中的2号房和5号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FKS必须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希望这几栋的业主全部集合  还有客厅阳台没得日照的客户也集中维权  这是发起贴  到时加我QQ 留言   从目前物管和开发商的表现来看 没有整改的意向  没把我们的反应当一回事  我去反应也是一副杂皮相 爱理不理的样子 你能把我怎么招的样子

发表于2013-08-01
ncxkr在写道:原帖
应该是:8栋,10栋,11栋,24栋,26栋,28栋共6栋中的2号房和5号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FKS必须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啊?我就是10号楼的5号房啊?怎么了?
发表于2013-08-01
不过我上次去看了下,除了厨房,其他地方采光都还行
发表于2013-08-02
引用:casehuang在2013-08-01 23:10:24写道:
5楼

不过我上次去看了下,除了厨房,其他地方采光都还行

是从走廊的窗户能分别攀爬到2号和5号房的入户花园和生活阳台,特别不安全

发表于2013-08-03
引用:casehuang在2013-08-01 23:10:24写道:
5楼

不过我上次去看了下,除了厨房,其他地方采光都还行

引用:ncxkr在2013-08-02 13:23:34写道:
6楼

 是从走廊的窗户能分别攀爬到2号和5号房的入户花园和生活阳台,特别不安全 

 这个是脑残的开发商才会设计出这样的房子 和修建出来 肯定要找开发商解决   要不首创这么不负不责任就别想在重庆混了,重庆人民不是那么好坑蒙拐骗的 

发表于2013-08-03
引用:casehuang在2013-08-01 23:10:24写道:
5楼

不过我上次去看了下,除了厨房,其他地方采光都还行

 客厅阳台没得直接日照  2号房应该要好点  5号房没得直接日照  

发表于2013-08-04

其实要弄一个喜欢侵权不把业主利益当回事的开发商很简单,有专业很熟悉建筑规范给开发商挑毛病的记者,还有专打房产官司的律师

发表于2013-08-05
引用:casehuang在2013-08-01 23:10:24写道:
5楼

不过我上次去看了下,除了厨房,其他地方采光都还行

引用:黑白灰liuyu在2013-08-03 21:41:27写道:
8楼

  客厅阳台没得直接日照  2号房应该要好点  5号房没得直接日照   

 你是几层的?楼层低的话可能会有点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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