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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下一套永远是最好的

发表于2015-01-22

  对于男人而言,最容易换的是手机号,有点本事的人换手机,再牛一点的换房子,牛到底才敢换老婆……

    “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数千年前,人类的祖宗住的是山洞;数百年前,人们从茅草棚搬入院落;上世纪初,有了砖混房子;现在,电梯公寓当道……人类在进化中渐渐完成了置业的梯级上升。可见“换”是一种进步。

    上世纪90年代,我们家住进了楼房,我12岁。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感到了换房的快乐。那个时候,住楼房是件很“港”的事——它代表着你们家有一个“国营”单位做靠山,并且这个靠山的效益还不错。换房的优越感让我弟弟有勇气向同桌表达了爱慕,后来漂亮的同桌长成了“白骨精”,要命的是,她现在根本不拿弟弟那一室一厅的小房当回事。

    初恋是没有结果的。这是我那长得有几分像林志玲的表妹,在换男朋友如同换衣服一般的经历中作的总结。恋爱是生活最美的调味品,既然只有一次人生,当然要做品尝几种味道。有本杂志上写:房子是人生中的另一种恋爱。同理可得:人生只有一次,只买一套房子是不够的,必须多换集中口味。所以开发商老是标榜自己的楼盘如何成熟洋盘,鼓吹什么“终极置业”之选,根本就是扯淡!

    多搬几次家,你会发现自己对房子的胃口:房子太小,一家人住着憋屈,换掉它;离市区太远,打酱油不方便,换掉它;没有花园,外立面与自己的品味不和,换掉它;邻居有恶狗咬了你两次,换房吧……买卖,卖买,就是这样完成了自己的N次置业,没准还会发现:你在换房中变得有钱了!

    米国人喜欢搬家,极少有人终生从事一个职业或呆在某个公司做到退休,终于为自己的频繁跳槽找到个合理的解释——向往自由!所以也很少有人会落地生根、一劳永逸地在一个地方上住一辈子,因此买房、买房搬家是常事。不过搬家搬多了,也会觉得好累。哪个地方环境好、哪个地方**好,哪个地方称心的餐馆多等,都会成为美国人搬家或是换房的理由。相对来对,我们终其一生都为房子而奔波,我们爱房子,就像我现在还比较满意我的家,小区环境还算不错,下楼也有用餐的地儿,没有邻居家的恶狗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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