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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女同胞们,好消息!国务院规定我国女职工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了!

发表于2012-04-19
刚看到消息说国务院规定我国女职工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了!虽然我是一个男同胞,但听到这个消息还是很高兴的,是真心话哈,我觉得现代女性的压力确实很大,又要兼顾事业又要兼顾家庭的,不容易啊!

90天增加到98天,也是一个进步!

另,附上女职工关于产假天数和产假待遇:

一是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第七条第一款)。

二是参照原劳动部有关规章,细化了流产假期,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第七条第二款)。

三是为了与《社会保险法》相衔接,参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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