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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绿地保税中心重庆保税港区金融类及其他服务类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发表于2014-08-14

绿地保税中心重庆保税港区金融类及其他服务类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对在保税港区新办的从事银行、保险、小额贷款、担保、离岸金融和融资租赁的企业,自企业投入运营年度起,根据其所缴纳营业税港区留成部分第1至2年按照40%给予补贴扶持、第3至5年按照20%给予补贴扶持。

   对在保税港区新办的电子商务、创意、设计、研发、专业服务机构类企业,自企业投入运营年度起,根据其所缴纳营业税港区留成部分第1至2年按照50%给予补贴扶持、第3至5年按照25%给予补贴扶持。

对在保税港区新办的文化类企业,自企业投入运营年度起,根据其所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港区留成部分第1至2年按照50%给予补贴扶持,第3至5年按照25%给予补贴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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