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

主题:网友支招“国五条”避税:离3次结3次 一分不交

发表于2013-04-11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针对各地的“计征20%个税”政策中,据报道有人早已想出对策。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法律规定是买方承担契税,卖方承担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但是房产夫妻加名是免征税的。所以为了避免纳税,可按以下步骤操作:买房。买方夫妻离婚,和卖方异性结婚,房产加上买方名字,然后离婚,最后复婚。然后卖房。将打算卖出的房产归到夫妻一方名下,然后夫妻离婚,拥有该套房产的一方以家庭唯一住房出售(需满5年才能避税),卖掉后双方复婚。据出主意的人分析,此法可应对全国各地的住房交易政策。这样一来,二手房过户的总费用只要几百元,可节省几万元乃至几十万元的过户费用。哈哈 太欢乐了!!

发表于2013-04-11

现在的网友也忒有才了

发表于2013-04-11

这是个神马状况。。

发表于2013-04-11

为了钱 什么都不要了、、

发表于2013-04-11

发表于2013-04-11

发表于2013-04-11

发表于2013-04-11

发表于2013-04-11

发表于2013-04-11

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