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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误解“永久产权”? 还是相信楼市打折优惠

发表于2016-01-12

这几天相信很多人的朋友圈都被这条信息给刷屏了,“2016年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不再新建!一手房80%已封盘停售,很多楼盘都已涨价30%!”,这让很多人高兴不已,认为有了永久产权,买房后房子就永远是自己的了,可是,这是真的吗?

  这都是大家的传言,12月18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中央将撤销房屋所有权过时限制”,于是引发了各界关于“取消70年大限”的猜测。但是官房的表述是“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而不是“撤销房屋所有权过时限制”。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是永久的,我们平常说的70年产权就是土地使用权,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为40年,届满则自动续期。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所以拥有“永久产权”是一种误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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