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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救

发表于2003-12-29
请教两位律师!盼复. 我准备买一套二手房,卖方是在浦发银行办理的按揭.但是浦发银行不办理转按业务,我查了以前的贴子,知道可以要求对方解除房屋的按揭抵押,然后我再找另外的银行办理二手房按揭.但是二手房按揭的最高年限是十年, 这样对我来说还款的压力有点大.不知道可不可以我与卖方签订一个协议,然后去公证:由我代他还款,也就是债权债务都发生转移.等到我把贷款还清,银行解冻后再办理过户.不知道这样是否可行. 我特别喜欢这个房子,很想买下它,不知道还有没有其它可行的办法,谢谢.
发表于2003-12-30
你好!这样做风险很大,由于银行(抵押权人)的不配合,很难做到马上将房屋过户至你名下,要保证你的利益除了需要签订一系列严密的协议外,在操作细节上也须慎重,同时由于时间长达十年、二十年,不能避免一些无法预见的情况出现,同时对方的诚信也是你所无法把握的,而最坏的情况是钱房两空,故建议你不要这样做。你可向亲戚朋友接钱,或再看一下其他银行能否提供更长期限的按揭。
发表于200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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