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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价下跌趋势将是长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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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价下跌趋势将是长期的
二手房导航
发表于
201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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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价下跌趋势将是长期的 (2008-08-18 02:15:39)
标签:中国 房事黑皮书 时寒冰
中国房价下跌趋势将是长期的
——《中国房事黑皮书(2008)》之一
时寒冰
2006年,我写了《中国房事黑皮书(2006)》。之所以叫“黑皮书”,有两个意思:一是写出房地产市场中真实的数据、信息,民众的真实感受,直面各种问题。二是理性反思。
两年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发生大的变化。这样表述或者并不准确。确切的说法,应该是,影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各种因素:政策、需求、购买力、热钱、股市等等,都在悄然发生着巨大变化。
当开发商、地方政府等楼市中的既得利益各方,仍然沉浸在暴利中日夜笙歌的时候,中国高房价还能持续吗?当深圳、广州等地的房价出现下跌的时候,北京等地的住房市场还能够独善其身吗?在这次的系列文章中,我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现在,有不少强调,房价的调整正在过去,新一轮大涨即将展开。而在此之前,有开发商更是强调“历史将证明,房价永远是只涨不跌的”。我的观点是:中国房价的下跌序幕才刚刚拉开。我此前已经做过这样的表述:“把深圳、广州的房价下跌看作孤立的个例是错误的,我们更应该把珠三角地区房价的下跌看成是全国房价整体性下跌的一次预演。”
商品房成交量的下降,是中国房价发生重大转折前的最后一个信号,这个看似温和的信号,其实,正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
对于未来的房价走势,我作出三个判断:
其一,下跌序幕刚刚拉开,随后将有幅度更大的下跌。
其二,下跌将是长期趋势。
其三,房价的分化将越来越明显,中、低档商品房价格跌幅将远远超过高档商品房的价格跌幅。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接下来将详细分析。不妨先提出一个因素:中国股市在下跌60%后,作为主体的中等收入者,财产大幅缩水,购买力受到沉重打击,这对房价的影响是:第一,其对应的中档商品房的购买力大幅降低。第二,房价下跌过程中,接盘者被提前“消灭”或套牢,房价难以找到有效支撑。因为,决定房价最重要的不仅仅是需求,而是实际购买力,缺少购买力支撑的需求是很难转化为实际消费需求的。加之中等收入者同样面临着社会保障缺位难题,不得不自己承担高昂的医疗、等等费用,进一步削弱了其对住房的购买力。
从潜在需求来看,支撑中国房价的力量似乎是坚挺的,这一因素被开发商等既得利益群体用以推高房价的重要理论依据。但是,如果以购买力支持的实际消费需求和目前的商品房结构来看,中国住房市场其实是供大于求的。
中国目前(除了深圳、广州等珠三角地区几个城市以外)的房价,处在相当于股市6100点的位置,高处不胜寒。
中国楼市在长达10年暴利(指地方政府、开发商、者三方暴利)的吞噬下已经透支殆尽,远远偏离民众实际购买力的房价,下跌是难以避免的,这种趋势将越来越清晰地显现出来,并且,疲软将是长期趋势。也许,只有等到未来的某一时刻,人们才能认识到,2007年底或2008年初的房价最高点是那么的难以逾越!
数据显示,2008年3月份,美国新房销售中间价为每套22.76万美元。这个数据主要指独栋房屋,即别墅,面积一般为每套200平方米左右,且为全装修房。据此计算出来的美国住房的单价大约为7000元/平方米。2007年我国新住宅销售的平均价格为3655元/平方米(未装修的毛胚房),如果加上装修,单价大约在4100元/平方米左右。即使从绝对值上来看,中国的房价与美国也接近。如果考虑到美国的房价是包含土地的,而我们的房价只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再考虑到美国的人均年收入是我们的二十多倍接近三十倍,再考虑到住房品质的差异,另外再考虑到美国的社会保障机制远远好于中国,我国房价其实已经远远超过发达国家的房价。
从供需角度来看,支撑房价的力量源于住房的四种价值,即生产、居住、、投机。由于我们现在谈论的房价一般为住宅而非生产性用房,因此,这里着重通过对后三种价值的分析来探寻我国未来的楼市趋势。
当房屋作为居住需求即消费需求时,决定房价的是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通常用房价与家庭可支配收入比来表示。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一个地区的住房平均价与家庭年平均收入的比值。比值越高,说明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越低;比值越小,说明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越高。1996年,联合国人居出版的人居报告中,在对50多个国家的首都城市进行调查后认为,一套住房的合理价格应在居民年收入的2至3倍,如达到5倍时,大多数人就会无力购买,市场就会出现问题。发达国家的住房市场,其“房价收入比”基本上在这个范围内。比如美国,其“房价收入比”平均为2.8倍。
针对我国的现实情况,国际(包括银行)给出的“合理的住房价格”的“房价收入比”为3至6倍,也就是一个家庭3年到6年的收入,可以购买一套住房。据有人考证,3至6倍的“房价收入比”出自20世纪90年代初的银行AndrewHamer,他在进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时,提出了这个被世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比例,而这个比例得到了中国政府的认同。1998年,国务院23号文提出,一个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其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而当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的涵盖范围是占人口80%以上的“中低收入家庭”。
“房价收入比”定为4倍,是有关部门经过综合评估后得出的结论。而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市2004年和2005年的房价收入比分别是6.52倍和9.83倍,而2006年则飙升至15.76倍,到2007年,飙升到20倍以上。上海、北京等城城区的“房价收入比”,甚至达到了30倍至50倍以上。这说明,以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这个标尺来衡量,我国房价已经远远超出了民众的实际购买力。
当房屋作为需求时,决定房价的力量是房屋租金,国际上通常用租售比来表示。所谓租售比是指每平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与每平米建筑面积房价之间的比值。国际上衡量房产运行良好的租售比一般标准为1:200-1:300。而目前我国的房价远远超出国际警戒线。以北京为例,其租售比基本是在1:500-1:700这个范围之内。不少人所购买的房屋如果用于出租还不足以偿还银行利息,甚至在房屋快报废时还不能收回。这说明,房屋也不再具有价值。
那么,房价过去为什么涨呢?主要是房屋的投机价值被投机者利用的缘故。所谓投机,就是通过低买高卖房屋来获取价差。有媒体通过某一楼盘的调查发现,超过85%的购房行为属于投机性购房。《深圳蓝皮书:中国深圳发展报告(2007)》显示,深圳的投机性购房占到了58.42%。
从2007年9月,房贷新政开始,我国开始采取措施加大成本,提高投机门槛。同时,打击囤积居奇、要求开发商加快建设速度,政府同时也加大了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这些都大大制约了未来房价的上行空间,使投机者的心态发生了重大变化,而这一心态变化必然会降低投机行为并迫使一部分投机者提前抛售手中的房屋。
我们知道,在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中,除了新增的住房供应,更有每年因、投机沉淀下来的数量惊人的存量住房,一旦对房价上涨的预期发生转变,相当一部分存量住房将被逼向市场,增大市场的住房供应量。
因此,8月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经济述评称,目前无论从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层面还是需求层面,都不支持房价持续高涨,“房地产的暴利时代已经终结,在长达10年的房价上涨之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开始向理性回归。”
这是有关部门对房价走势发出的清醒认识。
中国房价的疲软趋势将是长期的。
住房是由人来消费的。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鼓励生育,出生率快速上升,这一增长趋势一直持续到上个世纪70年代我国推行“晚、稀、少”的人口政策。1970年时,我国的总和生育率为5.8,到1979年时已经降到2.75。1980年,我国又推行更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到2000年时,我国总和生育率下降到1.22。
对照一下我国房价的走势,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开始形成对住房的刚性需求,在新增购买力推动下,我国房价走出了一波快速上涨行情。但是,截至目前,我国实行“一胎”政策后出生的孩子已经陆续进入婚育年龄,他们替代计划生育前出生的人口成为住房的刚性需求者。人口结构的这种变化无疑将直接影响到人们对未来房价的预期,而这种预期又将直接对人的消费、行为构成影响,并传导到现实的房价当中去。
而且,我国正在逐渐步入老年社会,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1980年后出生的独生子女一旦成家,将面临着上养四位老人、下养孩子的双重负担。这种负担也将对未来的住房购买力构成直接制约。
我们可以清晰地从招生人数的变化,来感知到未来住房消费人群的骤然变化。我查阅了1991年至2007年的《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从1996年开始,招生人数开始下降,此后,下降趋势越来越明显。数量也急剧减少,部分数据列举如下:
《1996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64.6万所,比上年减少2.27万所;招生2524.66万人,比上年减少7.15万人。”
《1997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62.88万所,比上年减少1.72万所;招生2462.04万人,比上年减少62.62万人。”
《1998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60.96万所,比上年减少1.93万所。招生2201.38万人,比上年减少260.66万人。”
《1999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58.23万所,比上年减少2.73万所;招生2029.53万人,比上年减少171.85万人。”
《2000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55.36万所,比上年减少2.87万所;招生1946.47万人,比上年减少83.06万人。”
《2001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1年全国共有49.13万所,比上年减少6.23万所;招生1944.21万人,比上年减少2.26万人。”
《2002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2年全国共有45.69万所,比上年减少3.44万所;招生1952.80万人,比上年增加8.59万人”,“在校生12156.71万人,比上年减少386.76万人。”
《2003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3年全国共有42.58万所,比上年减少3.11万所;招生1829.39万人,比上年减少123.41万人。”
《2004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4年全国共有39.42万所,比上年减少3.17万所;招生1747.01万人,比上年减少82.38万人。”
《2005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5年全国共有36.62万所,比上年减少2.8万所;招生1671.74万人,比上年减少75.27万人;在校生10864.07万人,比上年减少381.04万人。”
《2006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6年全国共有34.16万所,比上年减少2.46万所;招生1729.36万人,比上年增加57.61万人,增量主要在农村;在校生10711.53万人,比上年减少152.53万人。”
《2007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7年全国共有32.01万所,比上年减少2.15万所;招生1736.07万人,比上年增加6.71万人;在校生10564万人,比上年减少147.53万人;毕业生数1870.17万人,比上年减少58.31万人。”
2007年与1996年相比,全国数量从64.6万所减少到32.01万所,减少一半还多!招生人数,从2524.66万人,下降到1736.07万人,减少了788.59万人;在校生从1996年的13615万人,下降到2007年的10564万人,减少3051万人。
生数量及的快速减少,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必然结果,这意味着,我国的人口结构正在发生在巨大变化。它对房价的影响将是深远的。从人口结构来看,房价的下跌趋势将是长期的,不可逆转的。
除了人口因素,城市化被认为是支撑房价的另一重要力量。所谓城市化,就是农民进城,即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农业、脱离农村到城市里从事二三产业。但是,许多人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因素,即城市化本身的质量。在发达国家,城市化的过程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自然引发的结果,而我国的城市化质量较低,很大程度上是催生出来的,并没有伴随着购买力的同步提升。以失地农民为例,在我国城市化过程中,许多被征地农民都是被迫“城市化”的,在目前的征地补偿机制下,农民是受损者而非受益者,相当一部分人因为失地沦为贫困者,这种“城市化”下的农民即使取得了市民身份,也只能对高高在上的房价望洋兴叹。显然,把城市化作为推高房价的动力高估了农民的经济实力。而在国外,由于相当大比例的土地是私有的,拥有土地的农民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坐享土地的好处,他们的购买力因城市化进程而大大提升。如果抛开城市化的质量,而片面地强调城市化的比例,是难以得出正确结论的。
二手房导航
发表于
201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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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milan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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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9
ailsa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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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0
一看到那么大篇就没心思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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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中国 房事黑皮书 时寒冰
中国房价下跌趋势将是长期的
——《中国房事黑皮书(2008)》之一
时寒冰
2006年,我写了《中国房事黑皮书(2006)》。之所以叫“黑皮书”,有两个意思:一是写出房地产市场中真实的数据、信息,民众的真实感受,直面各种问题。二是理性反思。
两年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发生大的变化。这样表述或者并不准确。确切的说法,应该是,影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各种因素:政策、需求、购买力、热钱、股市等等,都在悄然发生着巨大变化。
当开发商、地方政府等楼市中的既得利益各方,仍然沉浸在暴利中日夜笙歌的时候,中国高房价还能持续吗?当深圳、广州等地的房价出现下跌的时候,北京等地的住房市场还能够独善其身吗?在这次的系列文章中,我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现在,有不少强调,房价的调整正在过去,新一轮大涨即将展开。而在此之前,有开发商更是强调“历史将证明,房价永远是只涨不跌的”。我的观点是:中国房价的下跌序幕才刚刚拉开。我此前已经做过这样的表述:“把深圳、广州的房价下跌看作孤立的个例是错误的,我们更应该把珠三角地区房价的下跌看成是全国房价整体性下跌的一次预演。”
商品房成交量的下降,是中国房价发生重大转折前的最后一个信号,这个看似温和的信号,其实,正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
对于未来的房价走势,我作出三个判断:
其一,下跌序幕刚刚拉开,随后将有幅度更大的下跌。
其二,下跌将是长期趋势。
其三,房价的分化将越来越明显,中、低档商品房价格跌幅将远远超过高档商品房的价格跌幅。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接下来将详细分析。不妨先提出一个因素:中国股市在下跌60%后,作为主体的中等收入者,财产大幅缩水,购买力受到沉重打击,这对房价的影响是:第一,其对应的中档商品房的购买力大幅降低。第二,房价下跌过程中,接盘者被提前“消灭”或套牢,房价难以找到有效支撑。因为,决定房价最重要的不仅仅是需求,而是实际购买力,缺少购买力支撑的需求是很难转化为实际消费需求的。加之中等收入者同样面临着社会保障缺位难题,不得不自己承担高昂的医疗、等等费用,进一步削弱了其对住房的购买力。
从潜在需求来看,支撑中国房价的力量似乎是坚挺的,这一因素被开发商等既得利益群体用以推高房价的重要理论依据。但是,如果以购买力支持的实际消费需求和目前的商品房结构来看,中国住房市场其实是供大于求的。
中国目前(除了深圳、广州等珠三角地区几个城市以外)的房价,处在相当于股市6100点的位置,高处不胜寒。
中国楼市在长达10年暴利(指地方政府、开发商、者三方暴利)的吞噬下已经透支殆尽,远远偏离民众实际购买力的房价,下跌是难以避免的,这种趋势将越来越清晰地显现出来,并且,疲软将是长期趋势。也许,只有等到未来的某一时刻,人们才能认识到,2007年底或2008年初的房价最高点是那么的难以逾越!
数据显示,2008年3月份,美国新房销售中间价为每套22.76万美元。这个数据主要指独栋房屋,即别墅,面积一般为每套200平方米左右,且为全装修房。据此计算出来的美国住房的单价大约为7000元/平方米。2007年我国新住宅销售的平均价格为3655元/平方米(未装修的毛胚房),如果加上装修,单价大约在4100元/平方米左右。即使从绝对值上来看,中国的房价与美国也接近。如果考虑到美国的房价是包含土地的,而我们的房价只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再考虑到美国的人均年收入是我们的二十多倍接近三十倍,再考虑到住房品质的差异,另外再考虑到美国的社会保障机制远远好于中国,我国房价其实已经远远超过发达国家的房价。
从供需角度来看,支撑房价的力量源于住房的四种价值,即生产、居住、、投机。由于我们现在谈论的房价一般为住宅而非生产性用房,因此,这里着重通过对后三种价值的分析来探寻我国未来的楼市趋势。
当房屋作为居住需求即消费需求时,决定房价的是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通常用房价与家庭可支配收入比来表示。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一个地区的住房平均价与家庭年平均收入的比值。比值越高,说明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越低;比值越小,说明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越高。1996年,联合国人居出版的人居报告中,在对50多个国家的首都城市进行调查后认为,一套住房的合理价格应在居民年收入的2至3倍,如达到5倍时,大多数人就会无力购买,市场就会出现问题。发达国家的住房市场,其“房价收入比”基本上在这个范围内。比如美国,其“房价收入比”平均为2.8倍。
针对我国的现实情况,国际(包括银行)给出的“合理的住房价格”的“房价收入比”为3至6倍,也就是一个家庭3年到6年的收入,可以购买一套住房。据有人考证,3至6倍的“房价收入比”出自20世纪90年代初的银行AndrewHamer,他在进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时,提出了这个被世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比例,而这个比例得到了中国政府的认同。1998年,国务院23号文提出,一个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其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而当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的涵盖范围是占人口80%以上的“中低收入家庭”。
“房价收入比”定为4倍,是有关部门经过综合评估后得出的结论。而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市2004年和2005年的房价收入比分别是6.52倍和9.83倍,而2006年则飙升至15.76倍,到2007年,飙升到20倍以上。上海、北京等城城区的“房价收入比”,甚至达到了30倍至50倍以上。这说明,以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这个标尺来衡量,我国房价已经远远超出了民众的实际购买力。
当房屋作为需求时,决定房价的力量是房屋租金,国际上通常用租售比来表示。所谓租售比是指每平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与每平米建筑面积房价之间的比值。国际上衡量房产运行良好的租售比一般标准为1:200-1:300。而目前我国的房价远远超出国际警戒线。以北京为例,其租售比基本是在1:500-1:700这个范围之内。不少人所购买的房屋如果用于出租还不足以偿还银行利息,甚至在房屋快报废时还不能收回。这说明,房屋也不再具有价值。
那么,房价过去为什么涨呢?主要是房屋的投机价值被投机者利用的缘故。所谓投机,就是通过低买高卖房屋来获取价差。有媒体通过某一楼盘的调查发现,超过85%的购房行为属于投机性购房。《深圳蓝皮书:中国深圳发展报告(2007)》显示,深圳的投机性购房占到了58.42%。
从2007年9月,房贷新政开始,我国开始采取措施加大成本,提高投机门槛。同时,打击囤积居奇、要求开发商加快建设速度,政府同时也加大了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这些都大大制约了未来房价的上行空间,使投机者的心态发生了重大变化,而这一心态变化必然会降低投机行为并迫使一部分投机者提前抛售手中的房屋。
我们知道,在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中,除了新增的住房供应,更有每年因、投机沉淀下来的数量惊人的存量住房,一旦对房价上涨的预期发生转变,相当一部分存量住房将被逼向市场,增大市场的住房供应量。
因此,8月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经济述评称,目前无论从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层面还是需求层面,都不支持房价持续高涨,“房地产的暴利时代已经终结,在长达10年的房价上涨之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开始向理性回归。”
这是有关部门对房价走势发出的清醒认识。
中国房价的疲软趋势将是长期的。
住房是由人来消费的。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鼓励生育,出生率快速上升,这一增长趋势一直持续到上个世纪70年代我国推行“晚、稀、少”的人口政策。1970年时,我国的总和生育率为5.8,到1979年时已经降到2.75。1980年,我国又推行更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到2000年时,我国总和生育率下降到1.22。
对照一下我国房价的走势,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开始形成对住房的刚性需求,在新增购买力推动下,我国房价走出了一波快速上涨行情。但是,截至目前,我国实行“一胎”政策后出生的孩子已经陆续进入婚育年龄,他们替代计划生育前出生的人口成为住房的刚性需求者。人口结构的这种变化无疑将直接影响到人们对未来房价的预期,而这种预期又将直接对人的消费、行为构成影响,并传导到现实的房价当中去。
而且,我国正在逐渐步入老年社会,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1980年后出生的独生子女一旦成家,将面临着上养四位老人、下养孩子的双重负担。这种负担也将对未来的住房购买力构成直接制约。
我们可以清晰地从招生人数的变化,来感知到未来住房消费人群的骤然变化。我查阅了1991年至2007年的《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从1996年开始,招生人数开始下降,此后,下降趋势越来越明显。数量也急剧减少,部分数据列举如下:
《1996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64.6万所,比上年减少2.27万所;招生2524.66万人,比上年减少7.15万人。”
《1997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62.88万所,比上年减少1.72万所;招生2462.04万人,比上年减少62.62万人。”
《1998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60.96万所,比上年减少1.93万所。招生2201.38万人,比上年减少260.66万人。”
《1999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58.23万所,比上年减少2.73万所;招生2029.53万人,比上年减少171.85万人。”
《2000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55.36万所,比上年减少2.87万所;招生1946.47万人,比上年减少83.06万人。”
《2001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1年全国共有49.13万所,比上年减少6.23万所;招生1944.21万人,比上年减少2.26万人。”
《2002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2年全国共有45.69万所,比上年减少3.44万所;招生1952.80万人,比上年增加8.59万人”,“在校生12156.71万人,比上年减少386.76万人。”
《2003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3年全国共有42.58万所,比上年减少3.11万所;招生1829.39万人,比上年减少123.41万人。”
《2004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4年全国共有39.42万所,比上年减少3.17万所;招生1747.01万人,比上年减少82.38万人。”
《2005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5年全国共有36.62万所,比上年减少2.8万所;招生1671.74万人,比上年减少75.27万人;在校生10864.07万人,比上年减少381.04万人。”
《2006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6年全国共有34.16万所,比上年减少2.46万所;招生1729.36万人,比上年增加57.61万人,增量主要在农村;在校生10711.53万人,比上年减少152.53万人。”
《2007年全国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7年全国共有32.01万所,比上年减少2.15万所;招生1736.07万人,比上年增加6.71万人;在校生10564万人,比上年减少147.53万人;毕业生数1870.17万人,比上年减少58.31万人。”
2007年与1996年相比,全国数量从64.6万所减少到32.01万所,减少一半还多!招生人数,从2524.66万人,下降到1736.07万人,减少了788.59万人;在校生从1996年的13615万人,下降到2007年的10564万人,减少3051万人。
生数量及的快速减少,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必然结果,这意味着,我国的人口结构正在发生在巨大变化。它对房价的影响将是深远的。从人口结构来看,房价的下跌趋势将是长期的,不可逆转的。
除了人口因素,城市化被认为是支撑房价的另一重要力量。所谓城市化,就是农民进城,即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农业、脱离农村到城市里从事二三产业。但是,许多人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因素,即城市化本身的质量。在发达国家,城市化的过程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自然引发的结果,而我国的城市化质量较低,很大程度上是催生出来的,并没有伴随着购买力的同步提升。以失地农民为例,在我国城市化过程中,许多被征地农民都是被迫“城市化”的,在目前的征地补偿机制下,农民是受损者而非受益者,相当一部分人因为失地沦为贫困者,这种“城市化”下的农民即使取得了市民身份,也只能对高高在上的房价望洋兴叹。显然,把城市化作为推高房价的动力高估了农民的经济实力。而在国外,由于相当大比例的土地是私有的,拥有土地的农民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坐享土地的好处,他们的购买力因城市化进程而大大提升。如果抛开城市化的质量,而片面地强调城市化的比例,是难以得出正确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