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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庆符合条件的“二套房” 也可享受首套房贷

发表于2014-08-25
标签:房地产市场 认房又认贷 二套房认定标准 首套房贷 二套房 

“认房又认贷”,我市已执行了长达三年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开始出现松动。

昨日,重庆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该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主要以认房为主,即只要名下(以家庭为单位)没有住房,不管之前在银行是否有房贷记录,都可以认为是首次购房,再买房时可享受首套房的标准,首付三成。

分析师认为,以前的二套房政策,将很多改善性住房也归于二套房的范围,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多个城市近期相继放松限购,出台差别化的调控政策,并适当放宽二套房房贷政策。

重庆时报


发表于2014-08-25

七种情况曾被认定为“二套房”


1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 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 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发表于2014-09-01

去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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