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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9月购入蓝光芙蓉公馆,3.5w订金至今无故未退还。购房,慎重!

发表于2020-11-29
9月底购入一套蓝光芙蓉公馆,3.5w购房订金至今不退还。

怀着激动心情,交了订金1.5w,等待签约。签约日,因户型问题,加钱升级洋房,销售董要求再加2w,作为更换订金,合共3.5w,并承诺成功购房后,1.5w立即退还,其余2w抵扣房款。

9月30日,如期前往交首付款,说财务手续未完成,1.5w要迟几天退还。因两江新区购房优惠政策,减免契税。2w作为契税抵扣款,由蓝光财务代为处理交纳,于是全额缴交首付款。

10月24日,接销售董通知,财务流程处理慢,建议自行前往海尔路保税港缴纳契税,以免错过税费优惠政策。当时已发觉问题,当面确认缴纳税费后3.5w退还。于是,自行缴纳购房税费。

10月30日,前往项目销售中心,要求退还订金3.5w,项目销售负责人回复,因蓝光集团财务流程,无法即时解决,承诺11月15日退还订金。

11月16日,销售董回复无法退还订金,建议寻找职能部门或其他方式解决。致电相关部门协调后,来电承诺11月月底退还订金。

11月28日,依然未退还,准备升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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