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土律师”吃香

发表于2010-06-03
 
“老陈,你是签了土地流转协议的,而且这个协议符合法律程序,现在你反悔收回农田,老戴可以告你,到了年底,协议到期,那个时候你才能收回农田;老戴,你年底前把鱼养完了后就要按协议要求把农田归还老陈,双方要讲信用。”6月2日,在重庆市荣昌县河包镇转龙社区,村民戴学成与陈乾春之间因土地流转时间问题发生矛盾,该社区综治专干陈隆东在调解双方时如是说。 
   据介绍,荣昌县以“三下乡”为契机,大力开展“政策法律进农家”活动,把《土地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10多种法律知识,编成通俗读本,通过举办知识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对全县200余名村(社区)综治专干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据了解,该县通过培训考试,近90%的农村综治专干顺利结业,成为“土律师”。“土律师”们为农民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依靠法律帮助农民签订经济合同,调处经济纠纷等,有力地维护和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县200余名“土律师”先后义务解答法律咨询7000多人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26件。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