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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问律师我们业主如何维权

发表于2010-06-23
2008年重庆弹子石国际社区(中海开发)宣传的引入重庆八中、人民小学,
结果许多人看重教育配套,选择购买了这个楼盘,但是今年接房时给我们答复是,引入

的弹子石小学、十一中,与前面的学校有一大截距离,我们业主该如何维权,同时以前没建好时是用的外开门,交房时变内开门了,说是消防需要,但是就会占用我们的实际使用面积,都知道现在房价这么贵,难到还用买几个平方开门不成,同时根据消防法2005年版,高层住宅都是要外开的呀,而且内开门不安全,上次360才报道一个内开门被小偷用卡开开了,结果家被偷了,再者内开门不容易逃生总结如下

采用内开门问题: 
(1)占用了室内空间。我们的房子都是小户型,本来面积就不大,寸土寸金,向内开的防盗门将会很大减小我们的使用空间。
(2)从消防安全来说,非常不安全。如果遇到大火或是我内有紧急情况,人们普遍是要打开房门,向外冲出;若是门外有危险情况,为了阻止人进入,明显也是向外开更能防止有人以大的推力进入。但是防盗门向内开将严重影响我们应对紧急安全情况的能力。
(3)在走道有风(一般冬季风大),而开门的人无防备情况下(尤其是老人与小孩),门会突然撞向开门人,造成伤害!
(4)不防撞,比较朝外开的门,如果用力向里撞,则仅用的锁扣承重是远远不够的.在特殊情况下,门不能起到很好的保护户内人员安全的作用.
(5)如果发生有人骗开门而违法犯罪,则门就成了第一时间里的第一凶器!它会直接伤害到开门的人

请问律师我们该如何找回我们的损失,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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