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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咨询一下律师:我们是04年买的小区房,结果后来发现水表不是一户一表,每个月要公摊几吨的水费,实在想不通。当初我们也是缴齐了五通费的,结果被开发商给欺骗了,按了个假一户一表。查了一下相关规定:重庆市商品房价格计算方法暂行规定(渝府发〔2001〕107号)第十四条 代收费是指在商品房价格之外应由购房者自己交纳的费用。包括: (一)未计入商品房价格成本的安装费;(二)未计入商品房价格成本的闭路电视安装费;(三)住户直接与经营单位结算的水、电一户一表的安装收费;(四)办理房屋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应由购房户交纳的费、税; (五)应由购房者自己交纳的其他费用。那么我们这种情况,按上述规定,是否可认为开发商没有按规定为业主安装一户一表,是否认为开发商违约?又该如何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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