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重庆交通事故赔偿统一参考标准出炉

发表于2014-09-02

(重庆晚报)驾驶机动车不小心造成人身伤害,医疗费、误工费等到底该赔多少,可能是不少车主伤脑筋的事。如今可以参考全市统一标准。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了解到,重庆保监局官方微信近日发布消息称,该局指导市保险行业协会与司法机关密切合作,已制定出台《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关调解项目参考标准(试行)》,率先在巴南区探索实施。


精神抚慰金 10万元以内赔偿


标准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被侵权人伤残程度,在10万以内进行赔偿。


参考标准:10级0.3~0.4万元,9级0.5~0.6万元,8级0.7~0.8万元,7级0.9~1.2万元,6级1.3~1.6万元,5级1.7~2万元,4级2.1~2.5万元,3级2.6~3万元,2级3.1~4万元,1级4.1~5万元,死亡3~4万元。


误工费 无固定收入每天80元


标准对于误工时限和误工标准均作出较为严格规定。


误工标准方面,被侵权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应提供收入损失证明(如收入减少证明、工资表、银行工资卡入账明细、完税证明等工资实际发放证据)。


被侵权人不能举证证明有固定收入来源,但能举证证明其从事行业或相近行业的,误工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私营或非私营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被侵权人不能举证证明有固定收入来源,也不能证明自己所从事行业的,误工费一般按照80元/天标准计算。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