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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姐"被判3年 在京44套房产合法

发表于2013-09-30

   9月29日,备受关注的“房姐”龚爱爱案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龚爱爱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爱爱的房产、财产来源是否合法?此次审判缘何“罪不涉房”?

 

   此案专案组表示,经调查未发现龚起诉罪名以外的犯罪线索。龚爱爱律师指出,相对于公务人员,国家机关无权要求一般公民自证其财产来源合法,这是保护一般公民人身财产隐私安全。法学专家也指出,没有查到她房产或经济方面其他犯罪事实,因此不能进行起诉。

发表于2013-09-30

那她老公和老公公不也是公@务@员吗?

发表于2013-09-30

法律 扯蛋 3年 以后谁不愿意这么搞啊 3年就能洗白 光明正大的出来逍遥

发表于2013-10-08

哎,后台好呀

发表于2013-10-08

哎,她不是公务员,但是她的亲人都是公务员呀

发表于2013-10-08

想问,她最开始的资金都是怎么来的呢?那些属于不合法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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