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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见搜房妖精堂之命题<妖精挖窝>有感

发表于2005-12-02
权当支持樱桃,也算是凑个热闹。
其实称不得妖精已经是很久了,久得妖精的容颜已经长了斑且不自知。

只是保留了很多那时那地的恶习,比如文以自恋,比如自恋而不自知,比如贪恋美色,当然,更比如爱披肩。
说到比如披肩,不如直接讲执着于披肩。
所以,最近的QQ上说,喜欢披肩的女人,执着于距离的掌握。当日里写下这一句,只是因为樱桃和子衿问起我关于男人不喜欢女人披肩的问题。不太记得自己的回答了,不过却总是相信,披肩是女人自持的外衣,用披肩的女人,有男人只可仰视的自立与独立。当然了,那些心怀恶想而不得的男人,自是会远离爱披肩的女人。

或者,我并不能说清楚披肩在我心里的地位,只是觉得它们真的很美,很美。很美。
第一条披肩是在北京买的。那是三年前的冬,我在北京等待一个接见。那是一个傲慢的人,当然他有傲慢的资本,我认为他有的,因为他手里有我梦寐以求的东西,直到今天,这都是我心里永远的遗憾,尽管我现在生活离那时那地那事已是距离远了。七百多块,暗玫红,初识PASHMINA。羊毛,很厚,想来那时的织法还是一如的讲究尽料吧。
那几天的等待里,很温暖,至少身体很暖。

后来就有很多的了,但凡有的颜色,多半是收有的。不过,以素色居多。三十到一千,价格不等,这样走下来,三冬过后,也有个几十根吧。
有个离我而去的男人说,我不适合用披肩,但是不管是我爱他还是不再爱他的时候,我都认为他是错的。不过事实证明,不是披肩不适合我,是他不适合我。

这个冬天,这座城市很冷。我和先生的事业磕磕碰碰,不过,当隆冬来临的时候,我有着很好的心情去挥霍了。
这个冬天,我给自己买了十三条披肩,羊毛,真丝,都有吧。说到喜欢,也不尽是条条中意,只是在某一瞬间,觉得有些心意了。
突然有一句,多一个伴吧。
刚开始的时候,先生听我一次买十三条,便语重心长地说,买些就可以了,不要太病态哈。
不过,这种说法当然是不被接受,于是他也就不再说了。
随手挑了一条,圈进他的大衣里,很有几分我的男人的感觉。亚金色的真丝,织得又密又薄,放在他粉咖啡的大衣里,很美。
他是合适我的男人,当然也合适我那些漂亮的披肩。

文字终究是退步了,写来写去,逃不出一些琐碎的小女人事。
其实,披肩无关于人,只关乎心意,在意还是不在意。有的时候,一个小小的物件,你会觉得它是全部。
在我疯癫的岁月里,披肩是我最小最可靠的窝。只是后来,我找了个地方,把它绑得更严实,可以每天每天都在温暖与安心里醒来。

扎窝,除了房子,还有更多的是心可以有个窝.
发表于2005-12-02
发表于2005-12-02
发表于2005-12-02
发表于2005-12-02
发表于2005-12-05
喜的话,总能引起我的共鸣。
也有人认为我披肩不好看,但是,要的是自己喜欢,我不太在乎他们的评价,何况,老公是一直纵容我的,他说:只有你披披肩,才好看。
是的,懂得接受我的人,才是真正适合我的:)))

喜,记得也把这个帖子发到情感论坛去:)
发表于2005-12-05
上周六群里姐妹在说,不喜欢把和老公的事情拿来与人分享。我想想,这有道理,不过我们妖精堂推崇的是“自我妖精”的精神。我妖我的就好。看到喜然这篇,更证明我的想法是对的哈
发表于2005-12-07
发表于2005-12-07
发表于200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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